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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围墙维修改建工程项目)

日期:2020年07月30日 03:01  作者:  编辑:主站内容  编号:  审核:    来源:   点击:[]


 

项目概况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围墙维修改建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813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依据鄂采计[2020]-11178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要求,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围墙维修改建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鄂采计【2020-11178号函

2. 项目编号:ZB0101-2007-ZCGC0523

3. 项目名称: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围墙维修改建工程项目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即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76.904432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围墙维修改建工程

项目实施周期(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

质保期:2年。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响应文件须提供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社保明细网页截图;同时提供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项目及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函。

三、 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20731日至202086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磋商文件,300/份(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操作指南:http://

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5.审核进度查询电话、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6.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八条)

7.凡是购买了磋商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

注:注册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时留下的联系人电话务必保持畅通,以便接收来自系统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补充或变更公告短信。若因接受短信不及时,导致投标受影响,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08131430(北京时间)(提前1小时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

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2号会议室

五、 开启  

时间:20208131430(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2号会议室

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说明: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延误、进入办公场所的验码、排队测温登记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2.为避免交叉感染,请供应商自带黑色中性笔签署相应表格。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官网(http://

2. 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址: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6

联系人:杨老师

 话:027-887561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铁建1818中心十楼

联系人:刘晋钰、张亚然

电话:027-87326513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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